摘要: 为满足国家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培养更多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综合实践能力强的优秀纪检监察人才,学校决定在“法学”专业下设“纪检监察”方向,拟从在校二年级本科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组建法学(纪检)特色班。为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类)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南昌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等文件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参考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实施细则,...
为满足国家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培养更多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综合实践能力强的优秀纪检监察人才,学校决定在“法学”专业下设“纪检监察”方向,拟从在校二年级本科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组建法学(纪检)特色班。为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类)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南昌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等文件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参考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实施细则,特制定本遴选实施方案。
一、选拔目的
培养具备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增强学生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能力。为国家纪检监察工作储备优秀人才,助力廉洁中国建设。
二、选拔对象范围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本科生,专业不限,特殊招生形式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不得申请。法学类、计算机类、经济类、金融学类、电子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心理学类、公共管理类、历史学类、工商管理类等专业优先。
三、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
2.学业成绩优良。前两学年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50%以内,且已修读课程均无不及格现象。
3.身心健康,综合能力强。具备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参与过校内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者优先。
4.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品行端正。
5.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四、选拔流程
(一)学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一2026年5月14日。
2.报名方式:微信关注“南昌大学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教务系统”→立即绑定教务系统账号到微信(如未绑定,可通过“南昌大学融合门户登录”)→点击“教学活动”→点击“2026年法学(纪检)特色班选拔”进行报名。
(二)材料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选拔条件者不可进入后续环节。5月15日前,择优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名单。
(三)心理测试
5月16日组织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供选拔参考。
(四)面试阶段
1.面试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00开始。
2.面试形式: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个人陈述与专家提问相结合。要求学生准备5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兴趣特长、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等。专家组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提问并打分。
3.面试考察内容:
重点考查学生的知识广度、政治鉴别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心理调适度等。
(五)综合评定
根据学生的报名材料、心理素质、面试成绩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定,择优录取。最终选拔名额为50人,名单将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所有符合转入条件的申请学生,根据前三学期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和面试成绩折算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录满为止。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前三学期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道德品质、专业的业务能力、严格的纪律观念、良好的作风形象、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要求学生具有多学科交叉知识背景,掌握纪检监察基础知识和实践创新能力,毕业生具备在纪检监察、检察等法学或管理领域继续深造和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模式
学生转入法学(纪检)特色班后,学制、学费标准按法学院相关专业执行,按“需求导向、学科交叉、产教融合、实践育人”的模式培养,毕业时应达到法学院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从大二不同学科背景学生中选拔,再进行三个学期专业课程学习和一个学期实习实践。开展案例式教学,以案促学。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转入法学(纪检)特色班后,原专业取得学分有效,按有关规定进行学分转换。
(三)课程设置
开设纪检监察理论课程,包括党史党建、法律基础、纪律监督、人工智能、大数据、金融、管理等相关课程。
(四)实践活动
组织学生参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跟岗实习,开展廉洁文化宣传、纪律监督调研等实践活动。
六、其他事项
1.学校成立由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选拔工作小组,负责开展选拔工作,选拔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2.学生在读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除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即取消其在特色班的学习资格,转入法学专业的其它方向学习。
3.未尽事宜由法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昌大学教务处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