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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昌大学法学(纪检)特色班遴选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9:19    来源:    浏览量:161

摘要: 为满足国家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培养更多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综合实践能力强的优秀纪检监察人才,学校决定在“法学”专业下设“纪检监察”方向,拟从在校二年级本科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组建法学(纪检)特色班。为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类)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南昌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等文件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参考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实施细则,...

为满足国家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培养更多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综合实践能力强的优秀纪检监察人才学校决定在法学专业下设纪检监察方向拟从在校二年级本科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组建法学纪检特色班为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类)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南昌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等文件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参考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实施细则,特制定本遴选实施方案

一、选拔目的

培养具备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增强学生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能力。为国家纪检监察工作储备优秀人才,助力廉洁中国建设。

二、选拔对象范围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本科生,专业不限,特殊招生形式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不申请。法学类、计算机类、经济类、金融学类、电子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心理学类、公共管理类、历史学类、工商管理类等专业优先。

三、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

2.学业成绩优良。前两学年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50%以内,且已修读课程均无不及格现象。

3.身心健康,综合能力强。具备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参与过校内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者优先。

4.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品行端正。

5.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四、选拔流程

学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657日一2026514日。

2.报名方式:微信关注“南昌大学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教务系统”→立即绑定教务系统账号到微信(如未绑定,可通过“南昌大学融合门户登录”)→点击“教学活动”→点击“2026年法学纪检特色班选拔进行报名。

)材料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选拔条件者不可进入后续环节。515日前,择优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名单。

)心理测试

516日组织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供选拔参考。

)面试阶段

1.面试时间:2026519下午14:00开始

2.面试形式: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个人陈述与专家提问相结合。要求学生准备5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兴趣特长、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等。专家组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提问并打分。

3.面试考察内容:

重点考查学生的知识广度、政治鉴别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心理调适度等。

)综合评定

根据学生报名材料、心理素质、面试成绩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定,择优录取。最终选拔名额为50人,名单将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所有符合转入条件的申请学生,根据前三学期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和面试成绩折算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录满为止。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前三学期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培养计划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道德品质、专业的业务能力、严格的纪律观念、良好的作风形象、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要求学生具有多学科交叉知识背景,掌握纪检监察基础知识和实践创新能力,毕业生具备在纪检监察、检察等法学或管理领域继续深造和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

)培养模式

学生转入法学(纪检)特色班后,学制、学费标准按法学院相关专业执行,按“需求导向、学科交叉、产教融合、实践育人”的模式培养,毕业时应达到法学院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从大二不同学科背景学生中选拔,再进行三个学期专业课程学习和一个学期实习实践。开展案例式教学,以案促学。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转入法学(纪检)特色班后,原专业取得学分有效,按有关规定进行学分转换。

)课程设置

开设纪检监察理论课程,包括党史党建、法律基础、纪律监督、人工智能、大数据、金融、管理等相关课程。

)实践活动

组织学生参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跟岗实习,开展廉洁文化宣传、纪律监督调研等实践活动。

六、其他事项

1.学校成立由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选拔工作小组,负责开展选拔工作,选拔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2.学生在读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除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即取消其在特色班的学习资格,转入法学专业的其它方向学习。

3.未尽事宜由法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昌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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