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南昌大学前湖学院2019级综合实验班学生的通知
2019级学生:
学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地方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优势,切实培养引领区域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我校自2014年起组建前湖学院并开设综合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实验班秉承“以生为本、因材施教、个性发展、品学兼优”的育人理念,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德行、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强、人文素质好、数理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备鲜明个性特点和较强创新精神的各行各业的未来精英人才。为做好2019级综合实验班学生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
实验班实施个性化、小班化、国际化的培养模式,实行导师制、书院制、学分制的管理模式,坚持教书与育人、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三融合”。学生实行个性化培养,自主选择意向专业(除医学类、艺术类、体育类、外语类、其它五年制专业、会计学(ACCA)、工商管理(中法实验班)等特殊专业之外)并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入科研团队或实验室参与科研训练,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国内外大学交流学习的机会,拓宽学生的视野;实行书院制管理,不同专业学生集中居住在“际銮书院”,实施“四自”教育,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主学习、跨学科素养与社会交往能力,促进学生自觉成长,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学生毕业后主要进入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继续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选拔方式
(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学习成绩、综合素质、个性突显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拔对象:南昌大学2019级普通高考录取本科生(不含定向生、艺术体育生等特殊类别学生)。
(三)选拔人数:85人左右。
(四)选拔时间:2019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拔方式:
1、免试选拔:高考成绩江西省排名理科前6000名,文科前1500名免试直接进入综合实验班。
2、综合测试选拔。综合测试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考总分达到“2019年综合实验班选拔各省份最低高考总分要求”(见附注)。
(2)高考语文成绩在120分(含)以上、或数学成绩在138分(含)以上、或英语成绩在140分(含)以上。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奖。
(六)综合测试选拔程序
1、学生自主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2、资格审查。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会同前湖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
4、面试。教务处会同前湖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
5、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教务处审查批准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七)综合测试内容
1、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能力和人文科学素养。面试分为英语口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
(八)报名方式
1、报名(咨询)时间:8月29日至9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建工楼908室,联系电话:0791-83968231。
请学生本人携带好相关证件(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8月29日新生入学报名处将设置前湖学院综合实验班咨询点,接受新生现场咨询。
教务处 前湖学院
2019年8月19日
附注:2019年综合实验班选拔各省份最低高考总分要求
省份 |
理工类 |
文科类 |
备注 |
省份 |
理工类 |
文科类 |
备注 |
安徽 |
589 |
594 |
|
江西 |
577 |
586 |
|
北京 |
592 |
586 |
|
辽宁 |
590 |
598 |
|
福建 |
566 |
590 |
|
内蒙古 |
588 |
595 |
|
甘肃 |
555 |
571 |
|
宁夏 |
541 |
586 |
|
广东 |
556 |
575 |
|
青海 |
519 |
536 |
|
广西 |
596 |
596 |
文理综合 |
山东 |
594 |
592 |
|
贵州 |
572 |
603 |
|
山西 |
561 |
571 |
|
海南 |
687 |
729 |
|
陕西 |
580 |
584 |
|
河北 |
606 |
614 |
|
上海 |
523 |
523 |
综合改革 |
河南 |
592 |
587 |
|
四川 |
631 |
592 |
|
黑龙江 |
584 |
572 |
|
天津 |
583 |
562 |
|
湖北 |
583 |
584 |
|
新疆 |
556 |
569 |
|
湖南 |
584 |
600 |
|
云南 |
615 |
610 |
|
吉林 |
576 |
567 |
|
浙江 |
639 |
639 |
综合改革 |
江苏 |
371 |
364 |
|
重庆 |
596 |
5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