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学生选报科研训练项目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科研训练项目选报工作的通知》(南大教函〔2019〕27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网上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各教学单位审核和学校确认,现将2019年学生选报创新创业学分科研训练项目(以下简称“科研训练项目”)的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各教学单位须及时将科研训练学生选报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通知项目指导教师和参与学生。
2.项目指导教师与参与学生互相联系,开展科研训练项目(包括开题、训练、中期考核、结题等)。
3.参与学生应根据项目指导教师要求,按时间节点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及结题报告等材料。
4.科研训练项目结束后,各教学单位统一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二、有关要求
1.科研训练项目的起止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2.教学单位是科研训练项目管理的主体,负责科研训练项目的过程管理,并做好科研训练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3.学校对科研训练项目开展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附件:
1.南昌大学2019年科研训练项目学生选报统计表
2.南昌大学2019年科研训练项目立项情况统计表
团委 教务处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学生工作处
2019年6月13日